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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发声!全力打好保交房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4-05-21 13:24浏览次数:

打好保交房攻坚战,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处置盘活存量土地,是目前房地产行业亟待解决的三大重点问题。

5月17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就保交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何立峰强调,要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

何立峰要求,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再贷款政策等作用,加强对城市和房地产企业的指导支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

同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配套政策有关情况。

一天内,涉及房地产工作的多个重要部门相继发声,在支持政府收储、盘活存量土地、融资协调机制、保交楼等方面均有大力度支持措施出台,足见高层对于房地产行业保交楼、去库存和化解风险的空前重视。




  住建部:将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17日下午举行的吹风会上表示,将围绕四方面做好保交房工作:

一是,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在建已售未交付的商品住房项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城市政府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四是,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目前尚未开发或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土地,通过政府收回收购、市场流通转让、企业继续开发等方式妥善处置盘活,推动房地产企业缓解困难和压降债务,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据董建国透露,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重点把握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第二,充分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将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第三,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

同时,考虑通过以下措施抓好方案落实:

一是,摸清底数。城市政府要全面排查本市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大起底,锁定难交付项目,准确掌握存在的问题,建立项目台账。

二是,分类处置。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项目开发企业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市场化就是把符合条件的项目,或者可以采取市场化措施完善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推进项目建设交付。法治化就是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处置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三是,司法支持。对需要进行司法处置的项目,地方人民法院将及时受理相关案件,提高司法处置效率;对攻坚战项目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通过“白名单”融资政策,支持商品住房项目达到现房销售条件;另一方面,对继续实行预售的,严格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风险。

  人民银行:拟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4月末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研究消化存量房产的政策措施。17日上午的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上何立峰也表示,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对于如何推进上述工作、需要花费多少资金,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介绍,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作为新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第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第二,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第三,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

第四,自愿参与。城市政府根据当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商品房库存水平等因素,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符合保障条件的工薪群体自主选择是否参与配售或租赁。房地产企业与收购主体平等协商,自主决定是否出售。21家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商业可持续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向收购主体发放贷款。

陶玲表示,该项政策是人民银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和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等多重目标。对于上述政策,近期人民银行将出台《关于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

  自然资源部: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何立峰指出,相关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以帮助资金困难房企解困。

对此,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将按照做好保交房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同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主要遵循两条线:一条线是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另一条线是加大对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支持力度。具体的政策亮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优化开发。主要是要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允许企业按照程序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主要是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支持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鼓励转让或者合作开发。

三是,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

刘国洪称,这些土地收回、收购以后,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还可以用于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周边住宅配套条件等。具体政策中包括加大资金支持,给予税费支持,简化工作流程等多项支持措施。

此外,为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要求市县建立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的协调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守牢政策底线。

  金融监管总局:一视同仁满足各类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是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内容之一。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介绍,自今年1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以来,截至5月16日,不到4个月的时间商业银行已按内部审批流程审批通过了“白名单”项目贷款金额9350亿元。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保持房地产融资稳中有升。继续落实好“金融16条”,稳定房地产资金投放。一方面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房地产新增信贷投放。

二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不同所有制房企和房地产项目一视同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评估,积极予以支持。

三是,建立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要求金融机构针对新变化、新特征,在产品开发、审批流程、风险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升级改造,提供更加契合新模式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房地产融资和金融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会同住建部和其他部门一起全力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另据肖远企透露,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 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继续坚持因城施策,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全力支持应续建项目融资和竣工交付,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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